【逃犯條例】群眾濫用私刑兼非禮 梁美芬促律政司執法阻歪風

日前網上流傳一段影片,顯示77日反修例遊行後演化成暴力衝突當晚,一名黑衣女子因被誤認為便衣警員,被示威者非法禁錮,要求她交出手機及刪走拍攝片段,有男人從後熊抱她箍頸並觸及胸部,亦有人當眾扯她的內衣非禮,褲子幾乎脫下,猶如濫用私刑,行為令人髮指。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嚴斥這些示威者是「烏合之眾」,公然侮辱女性是無法無天,令人嘔心及難過,促請律政司堅守香港法治,將暴徒繩之於法。

被誤認為女警的女傷人被示威人示包威及襲擊。
被誤認為女警的女傷人被示威人示包威及襲擊。

從該片段所見,群眾築起人鏈將女子包圍,有彪形大漢從後捉住她大肆非禮,令女子無法脫身,最後更被數人合力挾持至當眾跪下,褲子幾乎被褪至胯下,情況慘不忍睹。期間有人大叫「八婆」,又問她「有無警員證呀Madam?」及高呼「畀記者影下佢個樣,等全世界睇下個樣呀!」梁美芬指,如此暴力的欺凌行為,已超出大部分和平理性港人的底線,完全不能接受。

男示威者暴力地將女子內衣扯出。
男示威者暴力地將女子內衣扯出。
女子上衣幾乎被扯脫,下身走光。
女子上衣幾乎被扯脫,下身走光。
數名示威者將女子按在地上,女子動彈不得。
數名示威者將女子按在地上,女子動彈不得。

是女警就可以侮辱?

梁美芬對此提出連串質問:「就算個女仔真係女警,唔通就代表佢哋可以咁樣摸身摸世,濫用私刑?如果班示威者認為佢哋做嘅事咁偉大,點解佢哋又咁怕畀人影相?點解要咁樣去侮辱一個女性,咁樣就係為咗公眾利益?泛民裡面嘅女權主義者,點解無一個出聲?嗰班支持真相嘅記者,睇住一件咁恐怖嘅事,竟然無人相助,所謂第四權嘅正義感,又去晒邊度?」

梁美芬認為,從此片段已赤裸裸地看到,香港已倒退成一個民粹社會:「呢班人完全唔尊重香港法治,只掛住仇警,到處圍人,滋擾一啲同自己不同意見嘅人。好似變返農村社會咁,大家唔使靠律師、法庭、警隊,你班一班人,我班一班人,自己私了,這樣實在非常恐怖。」

反對派煽風點火 促成惡果

梁美芬續指,導致這個惡果的,是一班反對派立法會議員,從反對修例起,一直在煽風點火,先是挑撥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,再煽動仇警情緒,然後到民怨大爆發了,做出違法行為時,他們就撤退,縮到群眾後面。示威者群龍無首,於是淪為現時的「烏合之眾」。她解釋,「有人取得政治本錢之後撤走了,後期的人一定會變成失控,胡作非為,無意識地傷害別人。問題是怎樣才會結束?會否有群眾互相毆鬥?還是發生更加不想看到的畫面?」

梁美芬指反對派煽動仇警和反政府情緒,導致今日惡果。(黃冠華攝)
梁美芬指反對派煽動仇警和反政府情緒,導致今日惡果。(黃冠華攝)

律政司謹守法治嚴懲罪犯

梁美芬亦批評反對派,要求特首「特赦」罪犯是犧牲法治:「只保護示威者而不保護其他人,咁樣香港就唔係法治社會,係人治社會。」要阻止這個現象在香港社會蔓延下去,只能倚靠律政司謹守法治,將罪犯繩之於法。她相信,要拉人、檢控其實並不困難,問題是現時的社會紛圍下,律政司、警隊有無這個意志去維護香港法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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